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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缴费有优惠”,这个幼儿园员工侵占学费174万元!丨检察官说法



将幼儿园收取学费的支付宝作为自己的小金库,还谎报“提前全额缴纳学费能减免千元不等”的优惠政策,吸引学生家长提前汇入学费后再偷偷转入个人账户,这名幼儿园工作人员余某靠自己的“小聪明”,3年时间共侵占幼儿园资金超过174万元


4月28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余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8年10月,30岁的乐清人余某入职乐清市某幼儿园,担任招生前台一职,负责联络学生家长、指导缴纳学费、学费计算等工作。在2019年中旬,余某谈了一场恋爱,因恋爱后明显增加的生活开支,让原本经济拮据的她很是苦恼。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由其保管的幼儿园招生手机的支付宝账户内发现了一笔学生学费。原来,在她就职之前,这个支付宝账户是用来方便收取学费的,后来该园学费改以其他方式收取,但偶尔也会有部分家长将钱转入该支付宝账户。



余某看到一笔笔学费入账后,告知了园方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告诉她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让她将钱汇入学校指定账户。然而就是这个环节的漏洞,让余某想出一条“生财之道”。


眼看自己的微薄收入无法满足日常支出,余某决定利用招生岗位的便利和学生家长的信任,向学生家长虚构“提前全额缴纳学费能减免千元不等”的优惠政策,吸引学生家长往招生手机的支付宝内汇入学费。此后,大笔大笔的钱款汇入这个支付宝中,由知晓密码的余某掌控。


随着贪婪的欲念在余某内心疯狂生长,她的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这原本“提前收入”的学费,一部分用于填补余某先前支出的漏洞,另一部分则转给自己个人账户,非法占为己有,用于自己开支。而到了开学季,余某再想办法将这部分家长提前预交的学费补交进去,而减免的费用由余某自己填补。


如此腾挪转移,虽然幼儿园的账户成了余某的“小金库”,频频伸手,余某也发现自己挪账产生的窟窿越来越大,靠她个人已经填不满了。每当开学,余某还要以信用卡贷款、申请网贷的形式填补欠下的学费窟窿。如此“拆东墙补西墙”,她并没有过上自己想象中的光鲜亮丽的生活,反而时刻被阴云笼罩。


好景不长,2021年9月,余某“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终于被幼儿园管理者发现。3年间,余某利用上述手段,共侵占幼儿园资金达174万元以上。就在3月1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余某向承办检察官忏悔:“只怪我贪欲太重,挪用家长汇入学费时,我想着先用再说,哪怕工资都往里面填补,谁知会越滚越大,到最后填不平账目,我现在十分后悔……”



职务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Law

检察官说法

与其身陷囹圄,悔不当初,不如一开始就“莫伸手”,遵纪守法。很多职务侵占类犯罪的起因只是被告人的一时贪念与虚荣,但难以弥补的资金窟窿和个人高额消费会将其推入深渊,无法回头。在该类犯罪中,被害单位的管理漏洞尤其是流于形式的财务管理是不可忽视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是各单位防范此类犯罪的重要手段。



文丨臧晓亮  郑佩娜    编辑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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